政策速递
经济观察网讯 据央视新闻,7 月 3 日,市场监管总局等 9 部门公布《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 一件事 " 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优化 " 个转企 " 办理流程,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指导意见》明确,降低 " 个转企 " 转换成本,实现接续办理涉企事项,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延续有关行政许可,强化部门协同。
《指导意见》指出,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转型为企业的,可以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同步办理税务、公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本账户开立变更等事项,鼓励提供预检服务,加强信息共享,便利企业办事。
根据《指导意见》," 个转企 " 登记后,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简化手续,最大程度延续原有效许可。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产品生产、食品生产经营、烟草专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行政许可予以延续,为转型后企业依法提供便捷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目前我国个体工商户已达 1.27 亿户,涉及将近 3 亿人,既有街边小店,也有经营规模比较大的经营主体,是一个数量庞大,利益诉求多元化的群体。对于这一群体的扶持,需要采取的是精准化、差异化的政策。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深了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梯度培育措施,通过优化就业、社保服务,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加大 " 个转企 " 培育帮扶力度。
《指导意见》明确,重点关注 " 成长型 "" 发展型 " 和 " 名特优新 " 个体工商户的转企意愿,将其纳入 " 个转企 " 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跟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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