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经济观察网讯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7 月 1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2025 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 年将制定第一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主要纳入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如果独家药品是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或者是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均可以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基本目录。
2025 年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 5 个阶段,基本目录调整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制定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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