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6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葫芦娃,证券代码:605199)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迟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才发布业绩预亏公告,未能及时向市场揭示公司亏损的风险。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景萍,时任财务总监于汇,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因未勤勉尽责而被一同通报批评。上交所决定将此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及相关人员需提交整改报告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天眼查资料显示,ST 葫芦娃成立于 2005 年 06 月 22 日,注册资本 40010.8752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景萍,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 8 号。主营业务为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刘景萍,董秘为王清涛,员工人数为 2103 人,实际控制人为刘景萍、汤旭东。
公司参股公司 9 家,包括来宾维威药物提取有限公司、广西来宾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5.15 亿元、17.95 亿元和 14.14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1.91%、25.75% 和 -21.26%。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8568.20 万元、1085.14 万元和 -2.74 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 18.78%、24.29% 和 -2629.2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6.09%、62.12% 和 74.93%。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 57 条,周边天眼风险 28 条,历史天眼风险 2 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 15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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