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6 月 23 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布 4 起 " 扬尘污染 " 典型案例,涉事企业最高被处以 5 万元罚款。
记者现场获悉,2025 年 2 月 19 日,市城管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巡查发现太白北路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太白北路边家村工人文化宫项目施工中,未对砂石、土方等物料采取覆盖防尘措施,导致扬尘弥漫。经调查,该公司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堆放的物料采取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由于未覆盖土方、砂石面积较大,情节严重,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向涉事企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根据相关规定处以 5 万元顶格罚款。
4 月 15 日,市城管执法支队未央大队接督办单核查发现,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团结村储备地施工时,存在钢板浮土厚、部分地面未覆盖、部分道路未铺设钢板、无洗车机、无免冲洗手续等问题。经调查,当事人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执法人员先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 1 万元处罚。
3 月 12 日,市城管执法支队未央大队巡查发现,永贤路某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 DK4 地块在土方清运作业时,未采取有效洒水抑尘措施,致扬尘检测仪指数过高。经调查发现,涉事企业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由于涉事企业主动配合积极整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先后向其下阿达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 2 万元罚款。
同日,市城管执法支队灞桥大队在对西安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二标段项目检查时,发现陕西某达工程装饰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存在黄土未覆盖、道路浮土厚的情况,且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 100 米以内道路进行清洁,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堆放的物料采取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向涉事企业先后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处以 5 万元罚款。
据悉,西安市城管执法系统集中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目前四起案件均已办结。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卫平说:" 本次整治行动重点核查工地裸土覆盖、降尘设备运行及道路硬化情况,实施‘即查即改’机制。所有案件均严格履行立案、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处罚信息均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西安城管执法系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 /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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