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6 月 20 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期权行权及对冲业务操作便利性,更好服务市场参与者,6 月 20 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优化期权行权及对冲业务的通知》和《关于修改的公告》,上线期权放弃申请功能和通过 API 渠道提交对冲类业务申请 ( 包括期权对冲、行权 / 履约后期货对冲和期货对冲 ) 功能,相关优化将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交易时起生效。
根据通知和公告,此次业务优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新增期权放弃申请功能,取消 " 取消到期日自动行权申请 " 功能,期权买方可通过 API 渠道或委托会员单位通过对外门户 ( 会服 ) 申报到期日放弃行权的期权合约数量。二是增加对冲类业务申请渠道并优化申请有效时间。除委托会员单位通过对外门户 ( 会服 ) 申请外,客户可通过 API 渠道直接提交对冲类申请。通过 API 渠道提交的对冲类申请当日有效,通过对外门户 ( 会服 ) 提交的对冲类申请长期有效。
据了解,自 2017 年首个期权品种上市以来,大商所一直采取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的方式,对实值额大于零的期权持仓系统自动代期权买方提交行权申请。同时,期权买方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到期日通过 API 渠道或委托会员单位通过对外门户 ( 会服 ) 取消自动行权。在此过程中,期权买方如果只想要在到期日对部分持仓进行行权,则需要首先提交取消到期日自动行权申请,然后再针对部分期权持仓提出行权申请,并由交易所根据期权买方申请满足其行权需求。本次业务优化后,期权买方通过申报放弃行权的合约数量,即可一次性实现对部分持仓进行行权的需求,行权申请便利性得到显著提升。
为方便客户交易和保障客户权益,大商所为客户提供期权对冲、期货对冲和行权 / 履约后期货对冲等个性化服务,使得客户不必对其所持有的同一期权合约、同一期货合约和在行权 ( 履约 ) 后获得的期货持仓量范围内的同一期货合约的买持仓和卖持仓分别下单平仓,从而避免了交易者因买卖持仓平仓价格不同可能造成的资金损失。本次业务调整从申请渠道、申请有效期等方面对对冲业务进行了优化。
此前,只有履约后期货对冲功能才支持长期有效,而其他对冲功能只在申请当日有效,如果客户有持续性的对冲类需求,则需要每天重新提交申请。本次业务优化后,一方面,客户可以通过 API 渠道或委托会员单位通过对外门户 ( 会服 ) 提交对冲类业务申请,其中,通过 API 渠道提交的对冲类申请只在申请当日有效,通过对外门户 ( 会服 ) 提交的对冲类申请全部支持长期有效。另一方面,当客户进行对冲类业务申请时,可以对所持有的全部品种、选定的具体品种、期权系列 ( 仅针对期权对冲 ) 和合约进行是否对冲设置。
由于本次业务优化需要会员单位升级柜台系统进行配合,大商所在通知中也提示会员单位要认真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做好相应业务及技术系统准备和客户沟通工作,与交易所共同保障相关业务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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