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6 月 17 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持续用好金融工具。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保本微利运营,推动平均年化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 1%。依托江西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向银行推介全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优先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票据办理再贴现,续贷政策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并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正常类贷款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鼓励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项目进行投资,引领带动社会资本积极投向民营企业。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民营企业项目,省发展改革委通过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安排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 300 万元。
支持企业并购重组补链强链。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扩大产能等方式实现合理较快扩张,提升企业产业链控制力和引导力,逐步达到国内领先、世界一流水平。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新建配套项目或引进链上企业来赣投资设厂,开展沿链跨区域、跨境并购,推动产业链合作互补。鼓励金融机构向有并购意向的链主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
畅通现有资金渠道。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司法重整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支持民间投资与国有资本联合,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用好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引导民间投资,鼓励民营制造业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生产设备更新改造,按规定对企业采购或更新设备融资租赁贷款实际投放金额年化 2% 予以贴息,单笔设备融资租赁贷款贴息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深化拖欠账款行动。实行拖欠款项偿还计划管理,推动加快清欠民营企业欠款进度。拓宽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投诉举报途径,制定公开透明的偿还流程。允许被拖欠的民营企业以政府部门、央企国企应付账款进行融资,由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等额或一定比例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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