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林宜采 编 | 深海
6 月 12 日,ST 葫芦娃发布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ST 葫芦娃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 " 国家药监局 ")核准签发的关于肺热咳喘颗粒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验。
ST 葫芦娃称," 肺热咳喘颗粒 " 是在公司持有的已上市的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国药准字 Z20033152)基础上进行改良研制,在原功能主治的基础上增加 " 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者 ",同时增加 " 成人 " 适用人群。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 年第 68 号)的要求,增加功能主治 " 肺热咳喘颗粒 " 属于中药改良型新药 2.3 类。
肺热咳喘颗粒适用于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者。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投资风险显示,由于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临床试验进度及其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4 月 22 日,ST 葫芦娃发布 2024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 亿元到 -2.8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 亿元到 -3.3 亿元。
这份预亏公告距离年报披露已不足五个交易日,ST 葫芦娃解释称,由于前期公司在组织 2023 年自查工作,其中公司部分客户的销售模式和研发会计处理尚在认定过程中,随着公司自查和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公司近期已完成上述事项认定。受上述原因影响,故未能够及时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披露。
受业绩预亏公告影响,4 月 23 日,ST 葫芦娃股价下跌 9.99%,报收于 13.51 元 / 股。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 2025 年 1 月 24 日到 2025 年 4 月 21 日之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4 月 21 日收盘时仍然持有 ST 葫芦娃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葫芦娃参与招投标项目 2081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68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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