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6 月 11 日讯 6 月 11 日,联环药业 ( 600513.SH ) 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反垄断法公司被罚没 6103.82 万元,占上年净利润比例超 72%。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联环药业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 "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 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显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联环药业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公司违法所得 1789.92 万元;此外,联环药业被处 2023 年度销售额 8% 的罚款 6162.72 万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 30%,减免后实际罚款 4313.90 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 6103.82 万元。
联环药业在公告中表示:" 本次罚没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83% 和 72.53%。上述罚没款金额将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 6103.82 万元。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缴款手续,并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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