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于近日发布通知,指导甘肃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全省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自 1 月 26 日起,甘肃省 14 个市州的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 30%。此次政策调整严格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精神,遵循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及因城施策原则。
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全省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
记者 薛晓霞
来源:兰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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