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 2小时前
无理由屏蔽新闻报道,小红书何以充当媒体“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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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市面上所有的电动车商家开始强制性销售新国标电动车。深圳新闻网 " 问政深圳 " 工作室记者团队依据这一热点民生话题,拍摄了作品《商家评电动车新规设计》系列共 4 条视频,呈现了商家对新规的评价。但在该系列作品上架后,数据最好(点赞超 2 万)的一条视频被小红书屏蔽,平台并未告知屏蔽理由。6 天后,原视频重新上传后又能正常上架推送。

小红书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在屏蔽媒体的新闻报道后未及时、明确地告知违规原因,是否有碍媒体的公共活动?小红书作为商业平台,何以充当新闻媒体的 " 审核人 "?

小红书无理由屏蔽新闻报道
且前后标准不一

深圳新闻网是深圳报业集团旗下的正规新闻媒体,日常主要业务是采集、编发各类新闻,在小红书拥有 " 新闻媒体 " 认证。12 月 6 日,深圳新闻网小红书账号发布作品《商家评电动车新规设计:车筐不防水,储物不便,专家应该听听老百姓心声》。

该报道由 " 问政深圳工作室 " 团队策划拍摄,站在电动车商家的角度,指出了新规施行后电动车在车筐防水和储物方面的不便之处。该商家还呼吁 " 专家应多听听老百姓的心声,生产更完善的电动车 "。

被屏蔽的新闻报道

但在 12 月 12 日,团队记者发现该视频已被屏蔽:仅可在深圳新闻网自身账号主页看到,其他用户点进主页均无显示,被屏蔽后平台也并未通过信息告知。当天下午 17 时,团队将视频重新上传,视频又可以正常推送。

技术权力不能凌驾在公共价值之上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侵权通知并删除内容后,应当同时将通知转送给提供该内容的用户(即创作者),以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小红书日常处理违规作品的依据是《社区规范》与《社区公约》,通常会给违规者发送具体的违规通知,这才是该平台正常的处理权限和处理流程。

但在这次屏蔽中,小红书一来没有及时通知屏蔽行为,二来缺乏具体的违规解释,导致新闻媒体无法在第一时间进行申诉或上传作品,更不知道修改方向。

考虑到新闻媒体本身具有的社会公共属性,小红书的无理由屏蔽行为实则是阻碍了公共信息的及时呈现,是商业平台的技术权力对公共价值的 " 越权审核 "。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小红书在本次处理中展现了 " 双重标准 ":12 月 6 日视频第一次上传后被屏蔽,但 6 天后发布同一个未经修改的视频,却能成功上架并推送。

这种 " 双重标准 " 如给不出恰当的解释原因,便无异于模糊了小红书的审核边界,给予了小红书至高无上的审核权力,这让该平台所有创作者的正当传播权都岌岌可危。

技术权力不能凌驾于公共价值之上,任何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都不能以 " 审核人 " 的身份掌握公共新闻稿件的生杀大权。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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