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23 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崔路路抢劫案并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崔路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相关损失。
经审理查明,2025 年 7 月 26 日凌晨 2 时许 , 被告人崔路路潜入朋友梁某朋家中行窃,翻找财物时惊醒梁某朋之妻被害人马某某及其未成年子女梁某、梁某某,为制止被害人反抗、呼救,崔路路采用刀砍、捅刺、挎包带勒颈等方式致三被害人当场死亡,并劫走马某某佩戴的黄金手镯、项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路路入户盗窃,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三被害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被告人崔路路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判处死刑。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崔路路当庭表示不上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新闻背景:
30 岁的受害人家属梁先生和 26 岁的嫌疑人崔某某是同村发小。案发前,崔某某在中牟从事废品回收生意,梁先生在湖北务工,梁先生妻子、儿子、女儿租住在中牟某小区 3 楼。今年 7 月 25 日晚 7 时许,崔某某以取行李箱为由,来到 3 楼与梁先生妻子马某某聊天,确认马某某当晚在家。7 月 26 日凌晨 2 时许,崔某某携带作案工具再次来到 3 楼,用事前偷配的钥匙进入出租屋。进门后,崔某某来到厨房拿起菜刀进入卧室盗窃。盗窃时,马某某被惊醒,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口罩被扯下的崔某某被马某某认出。崔某某先后残忍杀害马某某、马某某 8 岁的儿子及 6 岁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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