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4 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彪受贿一案。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 年至 2024 年, 被告人杨彪利用担任德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德江县委副书记,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原铜仁地区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原县级铜仁市委常委、副市长,铜仁市碧江区委常委、副区长,铜仁市碧江区委副书记、区长,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898 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杨彪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彪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来源 贵州省法治报 安顺中院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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